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机构设置>> 列表 >>正文>> 列表

岗位职责

时间:2019-04-15 10:38:35点击:
 

基建处科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制度建设以及各类文件的起草及办理,制定学习、工作计划,完成相关工作总结、报告,协调组织各类会议及纪要整理,

2. 负责科室协调、接待、对外联络、信访、信息上报等工作,督办处务会有关决定的执行。

3.负责本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使用办公经费、印章,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购置、发放与管理。负责检查全处劳动纪律工作和督办考勤。

4.制定年度财务计划,根据批准的年度财务计划,编制用款计划;并协助处长对全处经费进行管理

5.负责基建处网站的管理维护和宣传报道,及时采集整理并汇总基建工作相关信息数据。

6.协助处长做好全处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组织各科室开展业务学习。

7.负责基建相关的工程项目、服务项目及货物的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

8.负责招标代理单位及零星施工队伍的抽选工作。

9.负责招标文件的内部审查及修改。

10.负责编写各类合同文件,组织合同条款的谈判及负责学校相关部门会签。

11.负责监督合同的执行及合同争议的协调。

12.负责学校建设项目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

13.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资料收集、整理、保管和项目完成后的移交工作。

14.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规划设计科

1、宣传、贯彻、执行与校园规划工作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和规章。

2.配合建设项目立项资料的准备工作,负责或组织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3.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前期资料收集,编制或协助使用部门完成设计任务书,做好设计招标或委托设计招标相关部门的协助工作。

4.负责协助勘察、设计等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签订的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地质勘察的质量检查和计量工作。

5.在项目设计阶段,负责设计进度计划的审定及设计进度的控制 ;负责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调研、咨询、论证、审查和优化工作并协调与解决项目报批中出现的技术类问题;负责报送相关设计的施工图审查工作。

6.负责限额设计的实施工作,和工程造价科一起根据立项批文设定合理的限额值,加强设计监管,确保设计单位的最后成果在符合甲方设定标准的条件下达到限额设计的要求,在设计阶段控制好工程造价。

7. 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配合和设计变更工作,参与图纸会审及工程技术交底、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8.做好工程项目设计过程中资料的整理与归档,负责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竣工图的审查及归档。

9.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造价管理科

1.负责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的编制或委托编制与审核或委托审核,负责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审核。

2.编制或委托编制标底上限值及工程量清单,参与工程科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审定。

3、参与施工方案的审查、工程的技术交底及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配合施工人员参与现场隐蔽工程的签证。依据基建工程项目投资预算及资金情况,对工程款的支付实施控制,确保建设资金安全。

4.对超出预算价和无预算价的材料的价格进行协商确定。负责对重大设计变更进行核价。

5.负责审核工程项目预、结算送审资料,办理送审手续以及工程结算初审工作。

6.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量签证及设计变更的核价、审查。

7.严格按照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文件和定额编、审工程项目概算和预算。严格按编、审概预算的规定和依据,准确计算工程量,正确套用定额单价,正确计算各种费用,并按要求写出编制说明,规范各项工作。

     8.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立项报建科

1.依据国家、省、市及学院相关管理制度,履行基建处规划报建科工作职责。

2.严格按照项目立项、报建流程进行申报工作,熟悉申请办理程序以及文件、图纸等资料的收集准备工作,办理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基建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报建的对外联系工作。了解所报项目的总图设计、工程内容和审批单位的具体要求。按照建设工期的要求,积极办理好各阶段的报建手续。

4.做好报建项目费用的减免工作和有关设计施工的报建协调工作。

5.负责有关报表的填写、上报,及时向档案、资料员移交工程报建的完成资料。

6.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7.完成学校征地拆迁后期工作。

8.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五、工程建设科

1.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和维修工作管理;

2.了解校园整体布局,熟悉工程项目单体设计文件,组织参建各方进行施工图纸会审;

3.代表学校承担工程项目施工实施中的管理责任;严格执行规程规范和有关管理制度,行使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和监督;

4.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施工协调会议,协调参建各方的关系,及时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问题;负责承担工程变更程序的办理和现场签证;

5.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和施工合同,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月形象进度表,签署工程款支付意见;

6.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督促监理单位及时组织基础验收、主体验收;

7.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与归档,按要求向相关部门移交装订成册的施工图纸和施工管理技术资料;

8.配合预算人员进行工程项目工程量的初审;

9.负责工程项目保修期有关工程质量的跟踪服务、受理和协调施工方与用户(使用单位)的保修事宜,保修期满签署保修和保修金支付意见;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作者: 来源: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 处室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