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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基建处零星项目设计管理办法(暂行)

时间:2019-04-29 10:04:55点击:
 

湖南工业大学基建处零星项目设计管理办法(暂行)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零星工程设计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零星工程设计项目是指已列入学校年度零星维修改造经费预算、单项设计费15万以下的设计项目。设计项目范围是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学生宿舍等房屋的维修、装饰、改造,校内道路、水电、绿化等维修改造项目。

设计单位选择

第三条 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学校零星项目设计资格的三家设计单位,以两年为一服务周期。

第四条 三家入围单位获取设计任务按以下方式遴选:以设计费估算价5万为分界点,5万及以下,由基建处综合办公室牵头,合同科监督,现场抽签决定;5万以上设计项目需提供设计方案,由基建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基建处处务会集体讨论后决定。

第五条 各中选设计单位在项目计划设计周期内未完成设计任务的,不得参与下一轮设计任务的抽签。

设计项目管理

第六条 设计单位通过比选接到设计委托后,需提供设计周期进度表,批准后,严格按期实施。如需进行施工图审查,按审查时间顺延,并积极配合施工图的网上审查。

第七条 设计单位除甲方提供资料外,需实地踏勘现场,与使用部门充分交流,掌握第一手资料。

第八条 设计方案成果需经使用部门及基建处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后续设计。

第九条 设计文件需严格比对设计任务书内容及使用部门要求,设计成果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不得出现偏离及错漏。

第十条 设计单位各专业加强对设计文件的自检,正式出图前减少各设计专业的错漏之处。

第十一条 设计文件正式出图后,若在预算及施工阶段因设计原因发生变更,增加造价,参照《设计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相应进行经济处罚,情况严重者取消设计入围资格。

设计单位管理

第十二条 设计单位有两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任务的,将停止安排其设计任务,取消其入选资格。

第十三条 基建处设计科负责对已入库的设计单位进行日常考核和管理,年终基建处对设计单位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排名靠后且日常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不佳的年底将进行劝退。两次不来参与抽签的,出现大的设计质量安全事故的设计单位取消其设计入围资格,今后也不得参与基建处任何维修改造项目的设计任务。

湖南工业大学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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