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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基建零星工程维修改造管理办法(暂行)

时间:2019-04-29 10:03:24点击:
 

湖南工业大学基建零星工程维修改造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基建零星维修、改造工程管理,使工程项目按预期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完成,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是指已列入学校年度零星维修改造经费预算、30万(含)以下的零星维修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零星工程)。工程范围是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学生宿舍等房屋的维修改造,校内道路、雨污水管道等维修改造项目。

零星工程实施原则:以教学科研为中心、以保障师生安全为前提,合理安排实施。

第二章 施工单位选择与管理

通过招标的方式建立土建、装饰装修、市政公用、防水等专业零星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库,以两年为一个服务周期。

5万(含)至30万元的零星工程项目由基建处综合办公室牵头,合同科监督,现场抽签决定施工单位;5万元以下及应急抢修项目由工程科提出施工单位名单,由处务会集体决定;工程项目(5万元以上)未竣工验收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下一个工程项目施工抽签;零星工程金额总数达到100万政府采购限额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当年度工程项目施工抽签。

基建处工程科负责对已入库的零星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日常考核和管理,年终基建处对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排名靠后且日常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不佳的年底将进行劝退;对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出现安全质量事故、两次不来参与施工抽签和两次不及时报送竣工结算资料的施工单位将停止安排维修施工任务,取消其维修施工资格,今后也不得参与基建处任何零星工程项目。

第三章 工程施工管理

施工单位接到维修改造施工任务后,应认真审查施工图纸和清单,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对有疑问的地方及时提出,基建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答疑和技术交底,并按相关的程序办理手续,确保完成施工图纸和清单所有内容,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工程造价。

在正式开工前,施工单位签订小型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填写工程项目开工审批表。

施工过程管理:现场代表应加强现场材料监督管理,施工材料采购前,施工单位应将材料样品报送现场代表,经相关人员核准后才能采购,现场代表应做好材料样品留存、记录及材料进场查验工作;隐蔽工程必须现场代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其它按该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的规范、标准执行。

第四章 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和建筑垃圾,恢复施工中损坏的绿化环境与道路设施等,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在正式验收前,基建处工程建设科会同维修单位对所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预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施工单位按相关的程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第五章 工程结算与质保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把竣工结算资料报送到基建处造价科进行审核,超过规定时间送审的结算资料,基建处可按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按合同和国家规定的工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在保修期内无条件维修。

付款所需资料如下:第一次付款至75%,工程验收单、合同原件、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立项表;第二次付款至9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结算定案表、工程移交单;第三次付款余额5%,保修金支付申请表、结算定案表。

                                   第六章

 本办法自20193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基建处。

湖南工业大学基建处

20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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