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业大学机关处室服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基建处工作实际向全校师生做出以下服务承诺:
1、严格执行国家建设规范和政策,按学校基建工作规章制度、管理程序办事,积极推进各项基建工作,以服务广大师生员工为立足点,持续改善办学条件,美化校园环境。
2、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各工作人员做到工作时间不脱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工程项目开展情况,酌情实行寒暑假等期间正常上班制;各项目负责人坚持深入工地,认真检查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外出办事人员举止文明,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学校形象。
3、牢固树立基建工作服务教学科研、服务师生的理念,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和各项目使用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切实落实建设项目前期方案的征求意见、建设过程的及时沟通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制度,将服务意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力争做到在符合立项的前提下,使建设内容尽量贴近使用单位的要求,建设质量让使用单位满意。对因立项、规划、规范、经费限制等客观原因难以解决的有关事项,尽力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完善内部管理规范,优化工作流程。各工作人员按章办事、限期办理。对于学院、有关职能部门提出需要基建处配合或解决的有关基建方面的问题和教职工、学生所关心的基建方面的问题,杜绝相关责任人推诿、拖延处理等不良现象。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耐心接待并一次性告知相关处理事项,不能当场回复的,相关责任人及时全面了解情况,承诺5个工作日内回复,并商定解决时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应尽可能帮助了解并告知经办科室或承办部门。
5、实行处务公开,接受监督。将岗位职责、办公电话、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等在基建处网站上公布,如有变更,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更新,提高工作透明度。认真落实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对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承诺5个工作日内回复,并积极整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6、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学校关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以及基建处工作人员签订的《廉洁自律承诺书》,完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倡导廉洁自律、规范高效的工作作风。
投诉电话:0731-2218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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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
2023年9月1日